“兄弟,你们是那个部队?”一旁的下士引开话题,指着巴兹的制服,问道:“这种制服,怎么我们从来没见过?”
“我们可不是正规军,”巴兹嘿嘿一笑,亮出肩膀上的徽标:“玛尔斯匪军,听说过没有?”
下士看着大大的“匪”字,怔怔地摇了摇头。
自称匪军的,这还是他头一次听说。
一旁的上等兵倒是眼睛一亮,兴冲冲地道:“我听说过,玛尔斯是被一支叫匪军的打下来的,后来被斐扬人接管了,听说匪军指挥官是一位勒雷上校,难道……”
“就是咱们!”巴兹得意的一昂头,冲不远处的胖子一指:“那就是你说的上校,现在是少将。咱们的头儿。”
“了不起!”其实对玛尔斯战役也只知道一点皮毛的上等兵迅速转换话题,一挑大拇指:“早听说勒雷联邦打得英勇,原先我们还不怎么信,现在我信了。别的不说,光你们这位将军的狙击枪法,就真让我们开了眼界了。”
说着,上等兵冲抱着狙击枪的冯老四用嘴一努,对巴兹道:“看见这家伙没?”
“狙击手?”巴兹瞟了瞟有些垂头丧气的冯老四。
“三星狙击手。十二个一组,他杀了三组。半年时间。”上等兵一脸幸灾乐祸的坏笑:“平时跟我们一说起枪法,眼睛都长头顶上的,今天算认栽了。你们那胖子将军,半小时不到,至少干掉了三十个!指哪儿打哪儿,那枪法是神了!”
巴兹生性跳脱,又是最服胖子长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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