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是群星科技突然发起的诉讼,在法律层面留出的可利用的漏洞实在太多了。

        首先便是间接教唆,

        镁团大可以通过技术+公证的手段,固定群星科技在挖角商家的过程中,口头或书面给出了“放心上架,违约金我们承担”的承诺的证据。

        其次是司法保护现实,

        镁团的大本营在帝都,只要管辖权异议通过,由帝都知识产权法院审理群星科技发起的反垄断诉讼,嘿嘿……

        最后,镁团大可以向法院申请行为保全禁令,以群星科技的30亿补贴活动构成低于成本销售,违反《价格法》第14条,冻结群星科技用于补贴的专项资金账户。

        做完这些应诉与反诉准备,刘彦峰还动用了行政手段,向国家发改委举报群星科技“低于成本销售”。

        面对镁团法务的犀利反击,群星科技的法务着急忙慌地撤回34省市自治区的诉讼,转为在魔都浦东提起示范性起诉。

        同时向最高法院申请将全国关联案件指定由某一中立地高院集中审理,如江城中院。

        另外,群星科技的行政手段姗姗来迟,向商务部反垄断局提交行业报告,争取行政认定镁团事实上存在垄断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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