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周后的法院庭审,有杜大状当出庭律师,加上法庭外的“银纸攻势”
庭审收获大胜。
法官依照《盗版条例》,先裁定丁家豪制造与贩卖盗版球鞋,遵照交易单据,罚款港币三百万,监禁五年。
罚金依据是警方搜查所有签有丁家豪名字的交易单据总和。
但最后陪审团一致表决,免去天价罚单,降低至两万港币,监禁改为三个月,可用义务劳动抵除。
在公文上轻判的原因,是盗版业关系民生,众多从业人员,无主观犯罪意图等
非常的符合港岛社会现状,且冠冕堂皇。
八十年代初的港岛,有大量民众靠出卖体力和农耕生活,经济上还属发展中地区。
将盗版行为提高到商业发展的程度,充满“何不食肉糜”的腐臭味。
在一个转口贸易,港口城市,高举打击盗版的旗帜,非蠢即坏,无害化与轻罪化是符合社会趋势的。
占领旺角事件给到许多人一个教训,导致几十家媒体都非常支持法院判决。少有几家乐衷唱反调的报纸,也给市民们怒喷一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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