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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刘悦,我编的字帖怎么样?”

        孙健签字,从陈雪梅的手里拿走了二十本《孙氏钢笔字帖》。

        启明书店有严格的公司制度,严禁员工将书店内的图书、杂志和报刊拿回家,违反者以偷盗论处。

        孙老板是个例外,但也要签字,书店每个月都要盘存。

        “孙健,我仔细看了一下,《孙氏钢笔字帖》比庞ZH编写的钢笔字帖还要好,肯定会火爆起来,我明天下午走的时候,批发一百本带回学校去卖。”

        “啊呀,刘悦同学这么一说,我更有信心了。”

        嘻嘻……

        “你看了广告,我明天上午要给陈经理卖命,给启明书店签名售书,你直接过去拿书!或者你明天下午走的时候找陈经理、万主管或杨副主管,就说我的意思,按照规矩,七折的批发价,一本四角五分五厘,按照六角五分一本零售,一本赚一角九分五厘,一百本,你可以赚十九元五角,要是一个月卖二百本,你一年就能存上四、五百元的私房钱了!”

        嘻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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