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天。
刘达带着更多的箱子,再次赶赴凉国公府。
他直接跪在大门口,声称不见自己,打死了也不离开。
结果……
蓝玉门口的家仆将他打的半死不活,然后直接丢了出去。
第三天。
刘达跑去公堂鸣冤。
告蓝玉无故殴打自己。
还强抢自己的钱财。
结果,他才刚进府衙就发现,应天府尹和只鸵鸟似得站在一旁。
蓝玉翘着二郎腿坐在那块刻着“明镜高悬”的牌匾下,一本正经的问:“堂下何人,状告本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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