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章查案
童贯办事的效率,确实很高。
到了第二天,陈绍就接到旨意,朝廷成立了‘制狱’,专门查办此案。
所谓的制狱,其实就是专案特使,皇帝可临时派遣亲信(一般是内侍省宦官或翰林学士)成立“制狱”,直接查办特定案件。
比如宋神宗时候,就成立过制狱,来查办“乌台诗案”。
而这次制狱的负责人,也就是制使很特殊,竟然是李彦...
作为鼎鼎大名的北宋六贼之一,陈绍自然听过他的名字。
而且知道这是梁师成的人。
陈绍马上意识到,这件事没那么简单,此事是童贯挑头,然后告知皇帝成立制狱。
最后主审落到了梁师成的亲信头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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