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快开播呀!一个客人都没有,表演给谁看?

        江辰打开电子合约看了看。

        其实也就是普通的制式合约,江辰就仔细看了看里面的版权归属和计费方式。

        合约的版权归属没有疑问,只是授权给短视频使用,不涉及其他任何授权,不允许用于商演和直播翻唱等等。

        计费方式是播放一千次支付十块钱,每月支付。

        和江辰了解到的一百次一块钱的价格是一样的。

        抖约在这个计费方式上面没有什么差别,不管是以前的经典老歌,还是刚出现的新歌,都是一样的计费标准。

        谁都不知道哪首歌放在短视频里面会火,短视频的节奏和其他任何的娱乐方式都不一样。

        有些二三十年前大火的经典老歌,放到现在也依旧好听,喜欢听的人很多,可是短视频里面使用的就是极少。

        而一些职业歌手和音乐制作人们瞧不起的网络新歌,制作粗制滥造,却能突然爆火,年播放次数超过十亿,年入数千万。

        所以,抖约这样的授权合约都是一视同仁,一切交给流量说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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