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书当然不是他自己看,而是给连嬅借的。

        想她在家里待着也是憋闷,除了炼丹画符——还有一身奇怪的功夫,什么琴棋书画样样不通,跟着娘学刺绣能把好好的孔雀绣成肥鸭,甚至戳出十个血洞……还是看点杂书吧。

        起码比较安全。

        他背着书脚步轻快地往家走,也不知道连嬅喜不喜欢看,但据说这几本都挺畅销,还是王之诰的珍藏——至少应该比《周礼》有趣。三本够看一个月吗?不够的话,他半个月放一次假,还可以再带几本新的。

        这么胡思乱想着,不知不觉走到家门前的巷道。坐在门槛上撑着头发呆的小姑娘看见他,眼睛微微睁大,然后陡然亮起来,“噌”一下站起身,两只手提着裙子朝他跑来。

        ——有点像府学里那只喜欢绕着他转的小狗。

        张居正故意端起神色,装作很冷淡的样子,嘴角却带着笑:“无事献殷勤?”

        “哈、哈。”连嬅眨眨眼,干笑两声,扯他的袖子,眸光仍然发亮,“哥,我研究出一样好东西,你快来看看!”

        那三斤高粱好不容易酿出来不到一斤酒,实在舍不得给别人尝。正好赶上张居正放假,连嬅从中午吃过饭就开始坐在门口等,盼了半天总算把人盼回来了。

        这年头市面上盛行的都是低度黄酒,比如《水浒传》里施耐庵写武松打虎之前喝了十八碗酒,还是号称“三碗不过岗”的烈酒。明代的蒸馏酒虽然有了一些发展,但和连嬅捣鼓的纯粮固态发酵蒸馏烧酒还是相差甚远。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