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状,曾纽更为愤怒──他,讨厌严斯谨对他无谓的样子,就算是害怕他,都比这样的表情好上太多。
他……好不容易回了国,满心欢喜地来到超市,却没想到,严斯谨已经搬走。
曾纽很生气,真的很生气──他派出人力、满城寻找,终于抓获逃跑的“老板”。
可曾纽不理解,他为何搬走,又为何要用这样的态度对待他。
难道,他还在生他的气?他,不愿不等他了?还是……他已经不爱他了?
注视着严斯谨视死如归的神色,曾纽很恨也很想──好好地和男人交谈。
可是,男人的态度激怒他,叫他暴躁;他觉得,亲手杀死男人的事极有可能发生。
然而,见着这样的严斯谨,即使与初次见面已经历隔四年,对方依旧温和安静、斯文儒雅,以及甚为高尚宽容……他,就无法真下狠心,杀死对方。
如果严斯谨是为了忘记他才选择离开,那么曾纽所作,唯有惩罚男人、并带伤害,逼他流泪、迫他喊痛,以此让他尽快想起过往爱与痛的交织或缠绵。
即使必须折磨对方,才能达到目的,曾纽也无法停下──因为,他无法容忍严斯谨忘了四年前的事,乃至忘了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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